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对包集镇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报告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对包集镇扶贫资金的
监督检查报告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怀远县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怀扶办〔2019〕12号)、《怀远县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扶组〔2019〕17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检查组自2020年3月26日开始,对你镇2016年至2019年扶贫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6年至2019年扶贫资金结余情况,和2018年至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资金使用及分红情况。检查采取乡镇自查并填报工作表、与有关人员座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资金结余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截至2019年末,包集镇累计结余146.23万元,其中: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结余96万元(工程施工中),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结余46.43万元(待付工程款),扶贫水利工程项目结余2.9万元(质保金),灾后重建资金项目0.9万元(待付工程款)。
(二)2018年至2019年资产收益扶贫资金使用分红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包集镇2018年资产收益项目1个,2019年资产收益项目 1个,投入资金合计49.87万元,2018年收益1.27195万元,向参股贫困户分红0.89037万元,2019年收益3.22195万元,向参股贫困户分红1.97037万元。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2016年至2019年扶贫资金结余情况方面
1、扶贫资金使用进度滞后。
包集镇2019年累计结余146.23万元,占当年到位扶贫资金的55.3%,远不能满足省财政厅当年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必须达到92%以上的工作要求。
应加快扶贫项目工程进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保障扶贫项目完工,发挥效益,带动贫困户脱贫、受益。
2、扶贫项目完工结算和审计推进缓慢。
包集镇应加快扶贫项目工程扫尾工作,积极组织验收、项目工程审计,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对完工结算后的结余扶贫资金交回县财政局。
三、监督检查建议
1、应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扶贫项目工程实施,做到“早谋划、早落实、早投产、早收益”,及时有效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带动贫困户脱贫、受益。
2、加强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收益、向参股贫困户分红的管理工作。建立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企业的定点联系制,确保资金投入企业产生收益落实,向参股贫困户分红落实。
请包集镇人民政府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