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旱地改造成为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单位:
《怀远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旱地改造成为水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3日
怀远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旱地改造成为
水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2号),以及《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旱地改造为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0〕3号)文件要求,为有效解决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问题,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资金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实施的模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总体目标,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首期实施的10000亩旱地改造成为水田(以下简称“旱改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市场参与。县人民政府为旱改水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怀远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申请验收、上图入库及项目资金的筹集和按进度支付等工作。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部署。实施旱改水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根据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定项目建设范围,确保地类、面积、权属准确。实施旱改水项目,应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和集中连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大多数农民同意,不得实施旱改水项目。不得违背当地农业生产和水资源客观条件,将不适宜改造的旱地强行改造为水田。对多级提水的灌溉区域,要充分考虑旱改水后提水灌溉成本,适度开展旱改水工作。
(三)坚持统一标准,有序实施。旱改水项目需报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工期不超过六个月。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设计及施工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做到项目建设内容与周边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生态环境形成完整体系,满足新增水田灌溉要求,保证生产生活条件完备。项目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建设单位可引入专业机构对于旱改水项目的实施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预计新增水田面积和质量等别、项目投资预算、建设期限等进行论证,报送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审批后,由委托的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二)项目实施。
项目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制度”,即:法人制、公告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由项目建设主体,负责完成区域范围内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建设任务,涉及乡镇全力配合项目的征迁、安置及施工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
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筹集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投资50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0000万元,自有资金10000万元。
由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的旱改水项目,按照4000元/亩标准作为乡镇项目实施中产生的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以及后期管护经费和工作经费,资金的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即项目启动拨付30%,省级备案后拨付50%,剩余部分作为保证金,三年后拨付。
(四)项目后期管护。
项目验收完成报备后,由乡镇对提质改造耕地进行后期管护,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责任书。确保提质改造后三年内必须种植水稻,不得更改土地类别。如因种植类别改变导致项目区内水田面积减少,造成损失由乡镇负责,并核减相应的项目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为确保全县旱改水工作顺利推进,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加强协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配合做好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水利部门负责旱改水项目区水源调度,指导水利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利用旱改水成效,引导农民产业结构调整,推广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审核。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工作进度缓慢、组织配合不力、政策不落实的,酌情扣减、追回项目经费,县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支持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探索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基金、银行融资等多种投融资模式,推动建立多元化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附件:怀远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怀远县乡村振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瑞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咏君 县财政局局长
杨劲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贾 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士东 县水利局局长
乔荣权 县审计局局长
葛树学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耿建光 怀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周轶群 荆山镇镇长
王洪响 榴城镇镇长
陈何军 白莲坡镇镇长
马士龙 常坟镇镇长
谭志水 唐集镇镇长
高明伍 万福镇镇长
张国斌 兰桥镇镇长
王岩峰 徐圩乡乡长人选
王 嵩 龙亢镇镇长
纪学勤 河溜镇镇长
陈 涛 淝南镇镇长
黄国贤 褚集镇镇长
汤瑞瑞 双桥集镇镇长
丁 琳 淝河镇镇长
李世光 古城镇镇长
赵广玲 包集镇镇长
尚 鹏 陈集镇镇长
刘文伍 魏庄镇镇长
领导小组设综合办公室,抽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怀投集团、经投集团等相关人员集中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