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0878361/202007-0003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灾害处置 发布日期: 2020-07-24 17:54
发布机构: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通告】荆山湖行蓄洪区实施交通管制!
文  号: 词: 交通管制

【通告】荆山湖行蓄洪区实施交通管制!

发布日期:2020-07-24 17:54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为确保荆山湖行蓄洪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我市防汛工作顺利开展,蚌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

一、怀远县荆山湖实施交通管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39 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从 2020 年 7 月 22 日 17 时开始至行蓄洪结束,对行蓄洪区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临时管制措施:
(一)限制通行路段
县道 X050(白莲坡镇前咀村一一常坟镇王咀村),除防洪救灾、执勤车辆和执勤人员外,其他车辆、行人禁止通行。
(二)绕行线路
交通管制期间,过往车辆和行人可沿 X049、S225、茨淮新河大桥绕行

二、淮河干流堤坝非防汛车辆及人员严禁滞留
目前,淮河蚌埠段水位全部超出警戒水位,我市防汛压力日趋严峻,淮河干流巡堤查险任务至关重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利开展防汛工作,严禁非防汛车辆及人员在淮河干流大坝上滞留,市防指交通运输保障组要做好巡逻工作,确保淮河干流蚌埠段大坝无非防汛滞留车辆及人员。

三、加强交通保障
白莲坡镇、常坟镇政府做好辖区内防汛通道障碍物清理工作,确保道路通畅。
公安部门做好行蓄洪区域周边道路秩序维护和巡逻管控,确保防汛指挥车辆、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及受灾群众转运车辆安全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防汛车船运力储备和及时对毁损路段维修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