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0878361/202201-0005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日期: 2022-01-17 15:34
发布机构: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蚌埠市临时救助审定标准
文  号: 词: 临时救助审定标准

蚌埠市临时救助审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2-01-17 15:34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一)家庭对象救助标准

对急难型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实际受困当事人数×相应受困月数”。

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数×相应受困月数”。

对单人户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救助标准直接按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倍数核定。

(二)个人对象救助标准

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救助标准具体公式为:“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相应受困月数”。

上述公式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抚)养关系且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相应受困月数”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大病等特殊困难家庭视情可延长至6个月。家庭对象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10倍以内,有条件的县区在此基础上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