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
发布日期:2022-06-10 17:01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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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在职职工、农民工、下岗转岗分流失业职工及未就业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疾病住院治疗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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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批表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市职工服务中心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空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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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授权承诺书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市职工服务中心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空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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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1份 | 市公安局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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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材料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单位、居住地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示例样表 | 查看 |
诊断证明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医保中心、医院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无 | 查看 |
公示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基层工会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工会会员卡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基层工会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无 | 查看 |
家庭成员身份材料证明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市公安局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无 | 查看 |
银行流水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银行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无 | 查看 |
医药费结算单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 医保中心、医院 | 电子件用于网上办理,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窗口办理:(一)职工本人填写救助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二)基层工会审核;(三)市总工会审批公示后发放救助金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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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总工会 | 何军、董春玲 | 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权益保障部科员 | 受理 1、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批表和承诺书; 2、农民工需出示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务关系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须出示下岗失业证;残疾人须出示残疾证;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家庭成员无收入,需由社区、街道提供无收入证明)、低保领取证(有当年领取记录的)等; 5、医药费结算单。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总工会 | 高玉正 | 权益保障部部长 | 1、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申请的困难职工,采取入户或电话核实;对集中办理的救助对象,可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随机抽查。核实情况后,将申请人档案录入工会帮扶系统,并提出初步救助意见,报保障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党组会议研究审批。2、公示。救助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市总门户网站和申报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总工会 | 董春玲 | 权益保障部科员 | 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 无 |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