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0878361/202302-000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2-16 15:46
发布机构: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2-16
来源单位: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政策与标准】怀远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依据和标准
文  号: 词: 计划生育

【政策与标准】怀远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依据和标准

发布日期:2023-02-16 15:46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222

根据安徽省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4号)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60周岁开始领取):

独男户、双女户每年每人960元;

独女户每年每人1200元;

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每年每人1560元;

独女死亡现无子女每年每人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