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怀远县2021年第四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3 10:02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关于拨付怀远县2021年第四批城乡医疗救助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印发蚌埠市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蚌医保发〔2019〕7号)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办秘〔2016〕147号)文件要求,对各乡镇上报的怀远县2021年第四批城乡医疗救助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85人次(其中门诊城乡医疗救助2人次,住院城乡医疗救助83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符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47703.00元(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做好宣传公示工作。
附件:1、怀远县2021年第四批乡镇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拨付名单
2、2021年第四批乡镇城乡医疗救助拨付汇总表(怀远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