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0878361/202401-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 2024-01-04 17:08
发布机构: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04
来源单位: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消费提示
文  号: 词: 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1-04 17:08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春节将至,在此提醒大家:
1、置办年货时,要选择证照齐全范的超市、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进行采购。要注意查看商品外包装,选择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完整,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标识齐全的商品。面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做到理性消费,不囤积、不盲从。

2、消费者采购食品应尽量在超市、食品商店以及其他规范的食品销售点进行选购。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好消费小票,在电商平台购物的消费者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以避免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举证困难。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可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市场监督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