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模板)
发布日期:2024-11-03 17:26信息来源: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援拒字[ ]第 号
申请人:
案 由: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援拒字[ ]第 号
: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中心(处)提出的
一案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不符合
的规定,决定不予法律援助。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 司法局(厅)提出。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