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54/202010-00026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19 16:46
发布机构: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扶贫政策】怀远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扶贫

【扶贫政策】怀远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19 16:46信息来源: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怀远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和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推进工作视频会精神,扎实开展9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进一步推深做实消费扶贫工作,根据《蚌埠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建设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实施产销对接八进行动、举办扶贫产品展示展销、开展消费扶贫电商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千方百计拓展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销售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和防止返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活动主题

企参与,人同行。

三、活动时间

91日至30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按照“市场主体申请、县级扶贫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积极做好扶贫产品申报、审核、公示和认定工作,严把认定原则、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加强消费扶贫产品管理,提高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打响怀远扶贫产品品牌,为社会各界采购销售扶贫产品提供便利条件。2020年9月底前我县认定扶贫产品不少于20个2020年底前认定扶贫产品不少于60个。(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合理布设运营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研究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办法,择优确定专柜投资运营企业。组织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学校、医院、车站、景区等,积极落实优质点位,并对智能专柜给予免费铺设。9月份试点运营一批,原则上年底前完成市安排我县的扶贫智能专柜铺设任务。(县扶贫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直机关工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工商联、各乡镇)

(三)积极推动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主要有地方馆企业馆。要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消费扶贫专馆建设运营,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1.建设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我县扶贫产品。结合我县“党旗领航”工程,鼓励支持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对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建设项目积极给予立项支持。要积极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发建设运营我县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要建设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

2.建设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建设。9月底前,我县原则上要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扶贫局)

(四)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要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商超企业、批发市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经营场所,开设线上线下平台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扶贫产品,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11月底前,我县投入运营1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局)

(五)切实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是全国消费扶贫的第四方平台,主要功能是集中展示扶贫产品,对接销售渠道,监测交易数据。要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动员扶贫产品供应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行动第四方服务平台,9月底前力争实际有意愿的供应商入驻。(县扶贫局)

(六)推进机关单位采购扶贫产品要积极推进我县财政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产品,扎实做好政府采购货源组织、商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9月底前,各预算单位完成今年消费扶贫采购计划。(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各乡镇)

(七)推深做实我县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开展我县农副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9月底前,要逐村逐户逐项摸排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产品情况,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活动展销、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县发展改革委、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八)大力开展交通领域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利用高速服务区、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等交通领域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产品宣传展示销售活动,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县交通局、县扶贫局)
(九)开展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结合我县“党旗领航”工程,9月份开展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拓展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扶贫局)

(十)组织开展扶贫产品采购活动县发展改革委组织1个以上开发区,县总工会组织50个左右机关单位,县商务局组织10个左右超市和电商企业,县财政局(国资委)组织10家左右国企,县工商联组织30家左右民企,县教体局组织20家左右学校,县卫健委组织10家左右医院,县农业农村局组织10家左右龙头企业,县民政局组织10个左右社会团体,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10家左右金融机构,县文旅局组织5个左右景点,积极采购销售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农副产品。(县发展改革委、县总工会、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工商联、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行、县文旅局、县扶贫局)

(十一)参与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九月下旬,参加全市名优农副产品暨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我县带贫主体名优农副产品和扶贫产品。组织参加九月下旬举办的安徽省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和10月份举办的农业产业化交易会(设立扶贫产品展区),进一步扩大我县扶贫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

、活动安排

2020全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进行组织筹备、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

组织实施阶段(9月)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总结展示阶段(10月中旬)开展“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活动,包“消费扶贫月”成果展示会、扶贫产品展示等。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月”活动是深入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主要负责同志要从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县直单位消费扶贫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度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崔兴浩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路军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扶贫局等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相关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的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小组,由县扶贫局刘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精心组织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调度相关配合单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定期统计上报小结、总结和工作成效。县直有关单位在“消费扶贫月”活动期间,要围绕推动扶贫产品和带贫主体农副产品销售,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支持各类带贫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消费扶贫月”相关活动,以“三专一平台”为基础,积极探索促进扶贫产品快捷便利的销售模式。

(四)做好总结宣传。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将消费扶贫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月”活动结束后,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报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