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54/202109-00007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告
内容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9-07 19:42
发布机构: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07
来源单位: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2021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扶贫

怀远县2021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7 19:42信息来源: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怀远县2021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5年过渡期第一年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暨产业扶贫成果意义重大。全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落实支持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着力在产业园区建设、经营主体带动、帮扶机制完善、项目推进实施、一村一品培育、产销有效对接、产业风险防范上下功夫,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园区增收水平、主体带动能力、项目实施效益、产业发展质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稳定并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扶持。

1、项目支持的重点和对象。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的重点: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支持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支持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支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的对象: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乡镇、村(包括脱贫村和一般村),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建立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各乡镇应及早、主导谋划一批与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市场前景广阔、绩效目标明确、风险度较低,能够有效带动扶持对象发展产业或就地就业的产业发展项目,经过调研和评估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论证后纳入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3、支持脱贫户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对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自种自养脱贫户,按照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的要求,支持发展可稳定增收、有效益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每户每年申报奖补一次,奖补标准不超过3000//户。支持脱贫户发展绿色高效特色种养业、特色林果产业、乡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农业经营服务业和农业务工等项目(详见附件《2021年脱贫户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奖补清单》)。项目实施严格执行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查验收、县级复核审批的程序,分级负责,严把关口,强化项目公开公示,确保项目精准到户、资金精准使用。各乡镇于每月25日前将自验合格的到户项目,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抽查验收组,对乡镇上报的到户项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合格的,奖补资金由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户;抽查验收不合格的,督查乡镇整改合格后,再打卡发放到户。到2021年底,脱贫户中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的户数要达3000户以上。

二、强化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民生工程实施。

4、提升园区建设水平。结合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方面改善现有园区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增强园区带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增收能力;另一方面,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当地种养习惯、产业优势,围绕发展前景好、市场风险低的特色主导产业,在有条件的村中按照标准,新建一批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注重完善园区内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烘干晾晒、分级包装等产业配套设施设备,提升园区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努力把园区打造为带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在加强园区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育的同时,强化对入园主体的政策支持,吸引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提升园区运营管理水平。支持园区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到2021年底,51个脱贫村至少各培育引进1个新型经营主体,每村至少建有1个以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园区),每个基地(园区)为村集体经济带来分红和租金收入2万元以上。全县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占比达到20%以上。

5、提升主体带动效果。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力度,鼓励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才和乡土人才依托技术、销售渠道等资源,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主体带动激励,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好的主体在示范评定、项目安排、奖补支持、金融信贷、设施用地、特色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带动脱贫户数量及脱贫户增收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怀政办秘〔201831号)文件要求给予奖补。强化主体带动利益联结,健全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主体带动标准,提升主体带动质量效果。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维护和巩固主体与带动村带动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防范断链风险。到2021年底,全县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的带动主体数量明显增加,带动脱贫户4500户以上。

6、提升自种自养收益。按照省政府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民生工程的要求,大力发展自种自养,因户施策指导实施发展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群众易接受、增收较稳定的优质高效自种自养项目,支持持续稳定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发展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人员作用,通过入户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加大政策宣传、技术帮扶、指导培训力度。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帮扶带动,推动自种自养户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业收益,实现持续稳定脱贫致富。

7、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统筹粮食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特色产业长期培育,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持续加大特色产业发展投入,突出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能力建设、营销流通条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建设等,夯实基础,补上短板。发挥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品种培优,以特色赢得市场;推进品质提升,以品质赢得市场;推进品牌打造,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标生产,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清洁化加工车间。持续实施脱贫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2021年,全县11个脱贫村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达到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全县三品一标数量增加10%以上。支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充分发掘产业增收潜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服务

8、强化技术服务。以县为单位分产业组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结合驻村工作队人员调整情况加强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专家组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

9、推进产销对接。引导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与乡镇、村合作建设加工车间和标准化原料基地。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推介优质带动主体及脱贫地区扶贫农产品。通过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鼓励通过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继续组织龙头企业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活动,组织机关单位、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扶贫农产品。强化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防范应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风险

10、强化风险监测。组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会商研究产业发展形势,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带动主体目录,聚焦生产、经营、带动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督促带动主体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完善生产、销售信息监测发布制度,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组织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加强带动主体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与带动对象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防止带动断链

11、严格项目监管。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程序,加强项目实施前评估和筛查,切实避免效益低、风险大的项目,杜绝明股实债、户贷企用、简单入股分红、群众不直接参与产业发展的项目。严格项目实施中和实施后监测监管,对入股分红项目特别是入股分红到村项目,要加强入股主体跟踪服务,定期监测入股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并建立台账,鼓励采取以财政资金形成资产入股、三变改革盘活现有资产入股等方式,防范项目风险,提高项目效益,增加分红收入。全面执行项目实施公开公示制度,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规范实施。

12、加强资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处置,明确资产权属,完成资产登记,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政策要求,加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监管维护,确保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资产运营规范、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

13、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针对疫情、灾情影响和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并结合试点,创设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创新价格保险、收益保险等方式,为发展特色产业的村和脱贫户以及带动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加强特色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五、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4、加强组织领导。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抓,建立部门协调、分工明确、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体制,保持工作队伍稳定,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15、务求取得实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以提升脱贫群众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增加就业岗位、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为目标,扎实推进特色产业项目稳固发展。

16、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附件:12021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奖补清单

2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申请审批表、申报花名册、验收意见书

32021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2021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项目奖补清单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单位

建设规模

补助标准

特色种植业

大棚蔬菜

(含大棚食用菌、瓜果)

1亩以上(含1亩,下同)、种植2个月以上

1000/

露地大青豆(黄心菜)

2亩以上、单块地1亩以上(下同)、种植2个月以上

300/

其他露地瓜菜

2亩以上、种植1个月以上

300/

水生作物

1亩以上、种植3个月以上

500/

中药材

金银花、瓜蒌订单种植

1亩以上、种植3个月以上

1000/

丹参、白芍订单种植

2亩以上、种植3个月以上

600/

其他中药材订单种植

3亩以上、种植3个月以上

300/

特色经果林

苗木花卉

新增1亩以上、种植6个月以上

1000/

果树种植

新增1亩以上、种植6个月以上

1000/

特色畜禽养殖

新增1头以上、单体重≥150公斤

2000/

生猪

6头以上、单体重≥50公斤

500/

10只以上、单体重≥10公斤

300/

鸡鸭

(远离村庄500米以上)

300只以上、单体重≥0.5公斤

10/

(远离村庄500米以上)

150只以上、单体重1公斤

20/

特色水产养殖

水产养殖

3亩以上

300/

其它养殖

其它养殖

每户年项目纯收入≥5000元,奖补1000元,年项目纯收入≥10000元,奖补2000元,年项目纯收入≥15000元,奖补3000

 

根据项目年收入,奖补最多不超过3000

农副产品加工

做豆腐、磨油、编织等

农业经营服务

农业农机经营与服务

农业务工

农业务工

农业保险

全面推广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拓宽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其他

只要是法律允许、符合政策的特色种养业项目都可发展,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审核同意后,根据产业规模而定奖补标准。

注:每户每年申报奖补1次,奖补标准≦3000//户。

 

 

 

 

 

附件2-1        

2021年怀远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申请审批表

2021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耕地(亩)

 

一卡通号码

 

家庭住址

 

户内人口数

 

联系电话

 

户申请

2020年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奖补情况

项目名称

已奖补的项目规模

补助资金(元)

 

 

 

 

 

 

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建设规模

申报奖补资金(元)

 

 

 

 

 

 

 

 

帮扶责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脱贫户签名:

村核实

 

                                       村(居)书记、主任签字:

(村委会盖章)

2021年   月   日

乡镇审查

 

经审核,我乡(镇)拟对该脱贫户实施的                    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大写)                   :       元)

 

经办人:                           乡镇分管负责人:

                   (乡镇政府盖章)

                                                2021年   月   日

县级审批

 

 

 

 

 

 

2021年   月   日    

附件2-2

2021怀远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意见书

验收日期:2021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一卡通号码

 

 

 

 

户项目申报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2020年已补规模

2021

 

 

 

 

 

 

 

 

 

 

 

 

乡镇现场验收结果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补助资金(元)

2020年已补规模

2021

 

 

 

 

 

 

 

 

 

 

 

 

 

 

 

补助资金合计(元)

¥:

验收组对上述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成员签字: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