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54/202310-0002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6-13 19:47
发布机构: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13
来源单位: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文  号: 词: 最低保障标准

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2024-06-13 19:47信息来源: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蚌埠市民政局、蚌埠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2023103号),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39元调至791元;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22元调至7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