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材料依据 |
填报须知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
必要 |
电子件1份 |
申请人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2.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制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 4.关 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区政秘【2015】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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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1份 |
申请人 |
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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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电子件1份 |
申请人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2.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制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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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办结事项;5、向申请人送达办理结果。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沈蓓 |
居保中心业务室 |
负责接受材料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沈蓓 |
居保中心业务室 |
负责对接收的材料进行审核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沈蓓 |
居保中心业务室 |
负责对已审核的材料进行业务办理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沈蓓 |
居保中心业务室 |
将办理结果送达给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