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17:17信息来源:怀远县淝河镇政府 浏览量:
(一)加强节令食品和重点品种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冷饮、凉菜、熟肉制品、生活饮用水(桶装饮用水)、水产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要加大检查群众消费量较大的肉类、乳制品、酒类。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凡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责令停产、停售、追缴,并做好溯源工作。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对蔬菜生产基地和规模化生产集聚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监测和检查力度,严格控制蔬菜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加大生产地蔬菜上市抽检力度,对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要采取退市销毁等措施,防止二次销售。
(三)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对生产质量管理不落实、检验检测能力不完备、产品质量难保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坚决责令整改。对季节性消费大、容易出现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无证无照违法生产食品的,坚决依法给予取缔。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以学校及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以及小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为重点,严格实行食品经营流通领域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市场准入制度。把好食品储存关,严格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进行保存,特别是要完善夏季冷藏设施。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托(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与指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承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四员”作用,重点把好卫生条件关、从业人员健康关及原料进货关。对承办中高考、婚宴等用餐人数较多的餐饮单位,要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