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淝河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发布日期:2025-03-04 15:46信息来源:怀远县淝河镇政府 浏览量: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2〕6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1292元调至11778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调至10218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市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50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60元;三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1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29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8元。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2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5元;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01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286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3元。
以上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