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21X/202107-0002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外籍人,中年
内容分类: 法律援助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7-19 10:59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文  号: 词: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发布日期:2021-07-19 10:59信息来源: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浏览量: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法律援助人员提交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