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救助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4-01-01 16:38信息来源: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浏览量:
就业救助流程图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所)提出申请。 |
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失业6个月以上者); | |
2、系统失业登记必须满9个月; | ||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 ||
4、零就业家庭成员; | 提供材料: | |
5、失地(林)人员; |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 |
6、 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低保);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 |
7、 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三级以上【含三级】); |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 |
8、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特殊困难人员; | 4、《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 |
9、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称号,企业军转干部; | 5、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有效证明。(低保证及存折、解除合同书); | |
6、个人书面申请1份。 | ||
系统失业登记必须满9个月; | ||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所)初审,张榜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字,录入系统,并将公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告县公共就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