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21X/202301-00038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投资者,通告
内容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日期: 2023-01-30 08:49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30
来源单位: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
文  号: 词: 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1-30 08:49信息来源: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浏览量:

  • 1.本人申请。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核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初审。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进行审核后退还申请人,收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核实并张榜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在信息系统录入相关内容后,将公示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上报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复核。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复核。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复核意见,复核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后,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未设村级服务站的,可直接办理初审和复核手续。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签章注明,并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反馈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