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21X/202302-00005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企业,青少年
内容分类: 法律援助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4-02 15:14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02
来源单位: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渠道、方式、处理结果
文  号: 词: 方式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渠道、方式、处理结果

发布日期:2024-04-02 15:14信息来源: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浏览量:

一、法律援助投诉受理渠道、方式:

投诉人向怀远县司法局提出投诉,应当采取书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投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怀远县司法局派人当场记录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由投诉人签字或者捺印。

二、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结果:

(一)怀远县司法局收到投诉后,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投诉登记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

2、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 怀远县司法局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答复书》。

(三) 投诉人对怀远县司法局投诉处理答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