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38/201804-00090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
内容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4-05 00:00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性: 有效
名  称: 【扶贫政策】怀远县2018年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怀远县2018年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扶贫政策】怀远县2018年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4-05 00:00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产业振兴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水平,促攻坚、决胜“县摘帽”,培育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贫困人口增收,根据《怀远县决胜“县摘帽”十大攻坚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在“准”和“实”上下功夫,围绕十大特色种养扶贫项目,把准主攻方向,抓实重点任务,全力攻坚冲刺,确保全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产业根基。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指导贫困村、重点帮扶村、贫困户大力发展特色粮油、蔬果林木、畜禽水产、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促进村级经济发展、贫困人口增收。到2018年底:全县每个乡镇至少建立2个以上引领作用显著、产业关联度好、辐射带动面大的特色种养业扶贫示范基地,贫困村“一村一品”覆盖率达到20%以上;51个贫困村、40个重点帮扶村分别有1个以上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经营主体带动,至少建立1个以上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加;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实施到户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1万户以上,产业达标户比重占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十大特色种养扶贫项目
各乡镇、各村要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和市场需求,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进行产业布局,着力推进十大特色种养扶贫项目。
1、“白莲坡贡米”扶贫项目。组织沿芡河、茨淮新河、涡河等乡镇引进兄弟食品、鑫泰粮油、淮西米业等龙头企业,按照“白莲坡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全面实行订单生产,整村推进、整体开发,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建设30万亩“白莲坡贡米”生产基地,做强做大特色稻米品牌。(责任单位:县农委产业化科、农业科、农技中心;落实单位:有关乡镇)
2、“怀远石榴”扶贫项目。以“两山两堤”(荆山、平阿山,茨淮新河大堤、怀洪新河大堤)为建设重点,依托成果石榴、亚太石榴酒等龙头企业,和天兆石榴、安泽农业等经营主体,以土地流转、带资带地入股等为重点,建设2万亩石榴生产基地,发展石榴精深加工,发展壮大“怀远石榴”产业。(责任单位:县农委产业化科、县农技中心,县林业局;落实单位:有关乡镇)
3、“一村一品”扶贫项目。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将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指导贫困村结合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围绕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群众意愿、生态环保,研究确定1项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或休闲观光农业作为 “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优化改变传统种养结构,通过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形成比较优势明显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每个有条件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委产业化科、经管站;县林业局,落实单位:各乡镇)
4、农业社会化服务扶贫项目。依托服务带动型经营主体,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面积12万亩,以服务小农户为政策支持重点,把贫困村、重点帮扶村、贫困户列为重点服务范围,重点支持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水稻工厂化育供秧、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全程托管等群众积极性不高、单个农户做不了、作业效果差的环节,从根本上提高稻麦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县农委经管站、农机局、农技中心;落实单位:各乡镇)
5、秸秆综合利用扶贫项目。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和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支持贫困村、重点帮扶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新建3000-6000平方米的秸秆仓储大棚30座,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拓展贫困对象产业就业路径,壮大集体收入。(责任单位:县农机局;落实单位:各乡镇)
6、行蓄洪区扶贫项目。推进10万亩荆山湖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发展,扩大耐水水生经济植物、旱改水、稻渔综合种养、瓜菜种植等适应性农业,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支持水禽养殖,水产养殖,鼓励发展牧草种植,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找准防洪保安与脱贫发展的结合点,加快补齐发展短板。(责任单位:县农委农业科、畜牧局、水产局、农技中心;落实单位:有关乡镇)
7、精品蔬果扶贫项目。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蔬果基地有效对接,在榴城、荆山、龙亢等乡镇建设8万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在魏庄、河溜、包集等乡镇建设5万亩毛豆、优质大蒜、乌白菜、莴笋等名特优蔬菜生产基地;在沿淝、沿芡及行蓄洪区建莲藕、芡实、双季茭白等2万亩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在荆山、榴城、古城等乡镇建设50万平方米食用菌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县农委农技中心、菜篮办;落实单位:各乡镇)
8、畜禽养殖扶贫项目。强化汉世伟、诺阳禽业、绿湖肉牛等龙头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帮村带户”,以淝南、淝河、褚集、双桥、魏庄等乡镇为中心,建设百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以徐圩、龙亢、河溜等乡镇为重点,建设千万只家禽标准化饲养基地;以淝南、万福等乡镇为重点,建设10万头肉牛养殖基地;以双桥、淝河等乡镇为重点,建设30万只肉羊养殖基地。(责任单位:县畜牧局;落实单位:各乡镇)
9、水产养殖扶贫项目。以常坟、白莲坡、荆山、古城、魏庄等乡镇为重点,建设4万亩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区。以荆山、古城、淝河、淝南、兰桥、河溜等沿芡、沿淝等乡镇为重点,建设5万亩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区。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建设3万亩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以甲鱼、泥鳅养殖为重点,建设3000亩特色养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水产局;落实单位:各乡镇)
10、特色林业扶贫项目。把贫困村、重点帮扶村纳入村庄绿化提升工程,结合国家生态建设工程,培育一批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特色林产业。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重点打造陈集瓦四村的树莓、双桥双李村的桃树、万福镇西村的苗木、魏庄方坝村和胡郢村的林业和花卉、徐圩梨园村的梨树等一批特色林业产业扶贫基地。(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落实单位:各乡镇)
(二)构建经营主体“帮村带户”新机制
11、培育示范带动主体。强化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主体与贫困村、重点帮扶村产业对接,大力推进园区(产业扶贫基地)、龙头企业(联合体)、示范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鼓励各园区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并采取多种方式,按照“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多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户”原则,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支持贫困村和重点帮扶村依据本村特色产业发展方案,建设1个以上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发挥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扶贫助农增收作用,每个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至少带动1个以上贫困村和重点帮扶村。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用,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联合体)负责品种选购、种苗供应、质量控制、产品收购和销售。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带动贫困户连片种植、规模养殖,提供专业服务、生产托管或全程服务,吸纳5户以上的贫困户入社或带资带地入股。引导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吸纳贫困户务工,引领一批有能力的贫困户共同发展特色种养业。发挥种养大户的带动作用,采取帮助贫困户代耕代种、全程社会化服务、吸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责任单位:县农委产业化科、经管站、农业科、扶贫办;落实单位:各乡镇)
1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贫困对象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股份联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开展订单联结,实行“市场价+一定比例上浮”等保护价收购;开展服务联结,实行服务费用优惠或免收;开展劳务联结,优先吸纳有相应能力的贫困人口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开展租赁联结,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让贫困户全方位参与扶贫产业发展。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状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程度情况,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超市+合作社+贫困户”、“学校+合作社+贫困户”等组织形式,以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租赁为纽带,带动贫困户增加经营收入、工资收入、租赁收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贫困村的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壮大村级经济实力。(责任单位:县农委经管站、产业化科、农业科、扶贫办;落实单位:各乡镇)
13、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合同约束,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台账,将利益联结情况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指标,对损害贫困户利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予评定示范主体或取消现有示范主体资格。(责任单位:县农委经管站、产业化科、扶贫办;落实单位:各乡镇)
(三)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增收
14、强化帮扶服务。依托贫困村、重点帮扶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让每个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农委科教科、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农技中心、菜篮办;落实单位:各乡镇)
15、实施项目奖补。深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户和集中供养五保户除外)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奖补,奖补标准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00元/年。大力鼓励支持自种自养意愿强、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优化种养规模和结构,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支持无劳动能力或自身无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申报的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入股或托管代养给新型农业经营带动主体。(责任单位:县农委扶贫办;落实单位: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16、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围绕十大特色种养扶贫项目,层层落实任务,长短结合,统筹规划,细化制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认真谋划和组织实施一批卓有成效的产业项目,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明显扶贫示范基地,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有序落实各项任务。
17、加强政策推动。参照《怀远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暂行办法》(怀政办秘[2017]73号文件),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政策。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脱贫工程,对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奖励;对推卸社会责任,不积极参与产业脱贫工程的经营主体,取消各类财政项目和优惠政策。
18、加强考核调度。将产业扶贫纳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内容,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对产业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责任部门,适时启动问责。各乡镇于4月30前将报乡镇及村级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情况、拟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有关情况,报送县特色种养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委)。
19、加强服务指导。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贫技术帮扶培训与服务指导力度,围绕扶贫对象需求全面开展各项实用技术培训与进村入户指导。每名农林技术人员要联系1-2个有扶贫任务的村,指导贫困户做好种苗选购、疫病防控、灾害预报、市场供求等全程技术和信息服务。
20、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产业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特色种养扶贫的宣传力度,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