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远县决胜“县摘帽”产业振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3 00:0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怀远县决胜“县摘帽”十大攻坚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现将县农委牵头制定的《怀远县决胜“县摘帽”产业振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怀远县决胜“县摘帽”十大攻坚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产业振兴专项提升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产业脱贫工程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全县特色粮油、蔬果林木、畜禽水产、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和“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等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设,实现每个贫困村分别有1个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经营主体带动,至少发展1项以上特色产业,每个乡镇至少建立2个以上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比例不低于80%。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特色种养业。大力推进“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一村一品”、农业社会化服务、秸秆综合利用、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发展、精品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色林业等十大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各乡镇、各贫困村要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和市场需求,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进行产业布局,每个乡镇建设2个以上、每个贫困村建设1个以上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重点沿芡河、茨淮新河、涡河等优势区域,建设30万亩“白莲坡贡米”生产基地。以“两山两堤”(荆山、平阿山,茨淮新河大堤、怀洪新河大堤)为中心,建设2万亩石榴生产基地。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力争40%的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以服务小农户为政策支持重点,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面积121万亩。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新建3000-6000平方米的秸秆仓储大棚30座。推进10万亩荆山湖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发展。建设8万亩设施蔬菜、5万亩名特优蔬菜、2万亩水生蔬菜、50万平方米食用菌等精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百万头生猪、千万只家禽、10万头肉牛、30万只肉羊标准化饲养基地。推进4万亩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区、5万亩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区、3万亩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3000亩甲鱼泥鳅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打造陈集瓦四村的树莓、双桥双李村的桃树、万福镇西村的苗木、魏庄方坝村和胡郢村的林业和花卉、徐圩梨园村的梨树等一批特色林业产业扶贫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2、乡村旅游业。优先保障农家乐经济发展用地,盘活各类国有资产(闲置林场、学校、粮站、卫生所、水管站等),通过挂牌出让、租赁流转等多种形式,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收购或租赁村民民居,发展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森林人家、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闲置资产,从事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森林体验和康养、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产业类型,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鼓励在行蓄洪区宜游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产业,优先支持行蓄洪区A级旅游景区创建、星级农家乐评定、旅游标识标牌建设等,在安排旅游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家乐规划设计奖励、宣传营销、品牌创建奖励、创新模式奖励等。结合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历史文化名村项目、农房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资金,加快乡村特色民宿村发展。2018年,建设优秀旅游乡镇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个,星级农家乐5个、A级旅游厕所2个。到2020年,全县力争建成14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村,20家星级农家乐。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新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3、电子商务业。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或区域性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培育本土化农业电商品牌。依托京东、苏宁、邮乐农品网、淮商e购、上街网等平台,每村完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功能。鼓励引导电商企业通过免费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定制回收贫困户生产的特定农副产品,经加工包装实现网上销售,增加农户收入。扶持具有一定基础的贫困人员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帮助开设网店,组织技能培训。
对贫困村服务站根据投资情况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引导支持电商服务站点收购贫困户特色农产品,做好承办企业的对接,帮助农产品及时在各大电商平台、承办企业运营的商超、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进行销售,视站点销售额及收购量予以奖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经培训主体培训孵化能够独立开办网店的,根据其网上交易额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对网上经营农产品的给予一定数量的快递补贴。支持邮政企业建立电商物流、便民服务一体化的“村邮乐购”网点。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4、资产收益。以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为突破口,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实现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村(组)集体资产赢利增值,增强贫困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拓宽增收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扶贫办
落实单位:各乡镇、园区
5、光伏产业。加强已建成村、户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维护,提高电站收益。做好2018年光伏电站的备案和建设工作,通过光伏扶贫增加扶贫对象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落实单位:各乡镇、园区
(二)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
强化帮扶服务,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
深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奖补,修订完善到户奖补项目清单,鼓励支持自种自养意愿强、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优化种养规模和结构,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奖补标准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00元/年。
支持自身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其自愿的基础上,把申报的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金,入股新型农业经营带动主体,实行保底分红。支持自身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申请的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或者自有资金或者自有产业委托给带动主体进行代种代养或托管。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村带户”新机制
支持51个贫困村和扶贫任务重的村依据本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设1个以上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1座300-500平方米的扶贫车间,大力推进园区(产业扶贫基地)、龙头企业(联合体)、示范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带一自”脱贫。每个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经营主体带动1-2个贫困村和有扶贫任务的村。依托龙头企业(联合体)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或带资带地入股,鼓励示范家庭农场、经营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吸纳贫困户务工,帮助贫困户代耕代种、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
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引导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建立股份联结、订单联结、服务联结、劳务联结、租赁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的利益分配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状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程度等情况,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超市+合作社+贫困户” “学校+合作社+贫困户”等组织形式,以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租赁为纽带,带动贫困户增加经营收入、工资收入、租赁收入。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台账,将利益联结情况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指标。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统筹、乡镇主抓、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任务,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积极谋划推动。驻村工作队要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帮助所在村、贫困户谋划和组织实施好项目,实现“一村一品”,有长期稳定的收入。结对帮扶单位要在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2、加强舆论宣传。利用中央、省、市、县各类新闻媒体,报道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进一步加大“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等品牌扶贫的宣传力度,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舆论氛围。
3、加强技术服务。县农业、林业、文旅、国土、水利、金融、经信、商务、人社、供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帮扶力度,分产业对全县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加强特色种养业贫困户技术服务,每名农林技术人员要联系1-2个有扶贫任务的村,指导贫困户做好种苗选购、疫病防控、灾害预报、市场供求等全程技术和信息服务。
4、加强政策推动。参照《怀远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暂行办法》(怀政办秘〔2017〕73号文件),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对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奖励;对推卸社会责任,不积极参与产业脱贫工程的经营主体,取消各类财政项目和优惠政策。
5、加强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产业扶贫纳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内容,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对产业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适时启动问责。
根据《怀远县决胜“县摘帽”十大攻坚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现将县农委牵头制定的《怀远县决胜“县摘帽”产业振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9日
怀远县决胜“县摘帽”产业振兴专项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产业脱贫工程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全县特色粮油、蔬果林木、畜禽水产、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和“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等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设,实现每个贫困村分别有1个以上龙头企业和示范经营主体带动,至少发展1项以上特色产业,每个乡镇至少建立2个以上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比例不低于80%。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特色种养业。大力推进“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一村一品”、农业社会化服务、秸秆综合利用、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发展、精品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色林业等十大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各乡镇、各贫困村要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和市场需求,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进行产业布局,每个乡镇建设2个以上、每个贫困村建设1个以上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重点沿芡河、茨淮新河、涡河等优势区域,建设30万亩“白莲坡贡米”生产基地。以“两山两堤”(荆山、平阿山,茨淮新河大堤、怀洪新河大堤)为中心,建设2万亩石榴生产基地。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力争40%的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以服务小农户为政策支持重点,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面积121万亩。利用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新建3000-6000平方米的秸秆仓储大棚30座。推进10万亩荆山湖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发展。建设8万亩设施蔬菜、5万亩名特优蔬菜、2万亩水生蔬菜、50万平方米食用菌等精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百万头生猪、千万只家禽、10万头肉牛、30万只肉羊标准化饲养基地。推进4万亩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区、5万亩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区、3万亩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3000亩甲鱼泥鳅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打造陈集瓦四村的树莓、双桥双李村的桃树、万福镇西村的苗木、魏庄方坝村和胡郢村的林业和花卉、徐圩梨园村的梨树等一批特色林业产业扶贫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2、乡村旅游业。优先保障农家乐经济发展用地,盘活各类国有资产(闲置林场、学校、粮站、卫生所、水管站等),通过挂牌出让、租赁流转等多种形式,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收购或租赁村民民居,发展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森林人家、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闲置资产,从事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森林体验和康养、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产业类型,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鼓励在行蓄洪区宜游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产业,优先支持行蓄洪区A级旅游景区创建、星级农家乐评定、旅游标识标牌建设等,在安排旅游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家乐规划设计奖励、宣传营销、品牌创建奖励、创新模式奖励等。结合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项目、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历史文化名村项目、农房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资金,加快乡村特色民宿村发展。2018年,建设优秀旅游乡镇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个,星级农家乐5个、A级旅游厕所2个。到2020年,全县力争建成14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村,20家星级农家乐。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新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3、电子商务业。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或区域性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培育本土化农业电商品牌。依托京东、苏宁、邮乐农品网、淮商e购、上街网等平台,每村完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功能。鼓励引导电商企业通过免费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定制回收贫困户生产的特定农副产品,经加工包装实现网上销售,增加农户收入。扶持具有一定基础的贫困人员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帮助开设网店,组织技能培训。
对贫困村服务站根据投资情况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引导支持电商服务站点收购贫困户特色农产品,做好承办企业的对接,帮助农产品及时在各大电商平台、承办企业运营的商超、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进行销售,视站点销售额及收购量予以奖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经培训主体培训孵化能够独立开办网店的,根据其网上交易额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对网上经营农产品的给予一定数量的快递补贴。支持邮政企业建立电商物流、便民服务一体化的“村邮乐购”网点。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4、资产收益。以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为突破口,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实现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村(组)集体资产赢利增值,增强贫困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拓宽增收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扶贫办
落实单位:各乡镇、园区
5、光伏产业。加强已建成村、户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维护,提高电站收益。做好2018年光伏电站的备案和建设工作,通过光伏扶贫增加扶贫对象收入。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落实单位:各乡镇、园区
(二)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
强化帮扶服务,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
深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奖补,修订完善到户奖补项目清单,鼓励支持自种自养意愿强、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优化种养规模和结构,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奖补标准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00元/年。
支持自身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其自愿的基础上,把申报的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金,入股新型农业经营带动主体,实行保底分红。支持自身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申请的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或者自有资金或者自有产业委托给带动主体进行代种代养或托管。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村带户”新机制
支持51个贫困村和扶贫任务重的村依据本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设1个以上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1座300-500平方米的扶贫车间,大力推进园区(产业扶贫基地)、龙头企业(联合体)、示范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带一自”脱贫。每个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经营主体带动1-2个贫困村和有扶贫任务的村。依托龙头企业(联合体)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或带资带地入股,鼓励示范家庭农场、经营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吸纳贫困户务工,帮助贫困户代耕代种、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
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引导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建立股份联结、订单联结、服务联结、劳务联结、租赁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的利益分配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状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程度等情况,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超市+合作社+贫困户” “学校+合作社+贫困户”等组织形式,以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租赁为纽带,带动贫困户增加经营收入、工资收入、租赁收入。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台账,将利益联结情况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指标。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
落实单位: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统筹、乡镇主抓、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任务,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积极谋划推动。驻村工作队要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帮助所在村、贫困户谋划和组织实施好项目,实现“一村一品”,有长期稳定的收入。结对帮扶单位要在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2、加强舆论宣传。利用中央、省、市、县各类新闻媒体,报道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进一步加大“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等品牌扶贫的宣传力度,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舆论氛围。
3、加强技术服务。县农业、林业、文旅、国土、水利、金融、经信、商务、人社、供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帮扶力度,分产业对全县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加强特色种养业贫困户技术服务,每名农林技术人员要联系1-2个有扶贫任务的村,指导贫困户做好种苗选购、疫病防控、灾害预报、市场供求等全程技术和信息服务。
4、加强政策推动。参照《怀远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暂行办法》(怀政办秘〔2017〕73号文件),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对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奖励;对推卸社会责任,不积极参与产业脱贫工程的经营主体,取消各类财政项目和优惠政策。
5、加强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产业扶贫纳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内容,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对产业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适时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