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38/202103-00003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9-24 15:11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24
来源单位: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低保

怀远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09-24 15:11信息来源: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持有我县户籍地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行标准690元。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2、户口簿;3、身份证;4、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渔场)确权证明;收入情况声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1、乡镇受理,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协助下开展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支出推算等经济状况调查。

2、乡镇组织调查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民主评议。

3乡镇5个工作日内根据调查情况、评议情况提出初审建议,公示7

4、县民政局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结期限不包括公示期限)

5、批准后公示7天,无异议者,发放低保金。

6末端长期公示

六、办理时间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

七、地点

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9

、联系方式

0552-835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