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38/202105-00028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日期: 2021-12-02 21:23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南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12-02 21:23信息来源: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承办机构

就业促进股

三、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 申请条件

五、 申报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身份证,并说明需要了解的就业政策法规。

2.经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核实身份证后,反映真实情况,工作人员会给与相关答复。

七、 办理时限

即办

八、 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 咨询方式

就业促进股:0552-885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