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解读
怀远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解读
一、“一卡通”改革简介
(一)改革政策背景
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和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面向农民的财政补贴项目越来越多,补贴资金数量不断增加。这部分资金以往在管理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 管理部门多——分属财政、农业、林业、民政、教育、计生等多个部门管理;发放渠道多——有财政部门发放,有主管部门发放,有委托银行发放等;发放方式混乱——有发现金的,有打卡的,有农民到乡、村领取的,有村干部上门发放的;发放成本高——每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重复,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工作效率低,行政成本高;透明度不高——对资金的管理缺乏公开的监督,群众反映强烈。
2005年,我省出台了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国家加大了对“三农”支持力度,我省积极转变工作职能,调整工作重点,大胆改革创新,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单位全面实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即“一户”统一管理和“一卡通”集中打卡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
(二)优化管理发放模式和发放系统
2005年实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一卡通”改革,实行的是县级下达指标至各乡镇、乡镇造册发放的管理模式,即县直相关部门将审核汇总的发放汇总表报县财政,财政局负责根据汇总表指标数及时将资金划拨至各乡镇“一卡通”专户,并督促乡镇进入“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进行造册、审核、补贴数据导出,各乡镇对补贴发放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直接传送至本乡镇银行代发网点进行打卡发放到户,各银行网点收到发放数据后第一时间将资金发放到户。
上述管理发放模式一直延续到2008年年底,按照省财政文件规定,我县率先从2009年开始实行县级统一打卡发放模式,即取消各乡镇“一卡通”专户,仅保留县级“一卡通”专户,各乡镇对补贴数据造册、审核后,各乡镇对补贴发放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上报给县财政进行统一发放,实现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集中统一发放。杜绝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统一的现象。
为切实发挥县乡相关部门(站、所、办)业务主管职能,2010年,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确保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精准落实到位。我县依托“金财工程”新要求,在省、市、县、乡四级网联通的基础上,省厅加强“一卡通”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及系统的运用,搭建了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惠民直达管理发放系统信息平台(简称:“一卡通”网络版系统),建立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信息汇总、动态监管为一体的资源共享型系统,并进一步明确县直相关部门、代发银行和乡镇站(所、办)职责分工,并加强全县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维护管理,明确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部门及站(所、办)的造册、审核、审批流程,乡镇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基础信息维护,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系统软件的操作指导,负责将各部门审核后的补贴数据导出并递交代发银行统一发放。
网络版管理发放系统的应用,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提供明确而强有力的平台和依据,为我县建立健全“一卡通”管理发放长效机制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三)实施“一卡通”管理发放惠农资金的重要意义
1、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坚持以群众需求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切实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为民服务上来,通过县、乡(镇)二级为民服务网络的健全、拓展和完善,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服务效能的提升,为民服务机制的创新,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通过明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职责,建立县、乡(镇)、村(社区)各司其职的工作新机制,严明了工作纪律,增强了乡村干部的责任感,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提升惠民政策落实水平。在巩固完善“一卡通”的基础上,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现了工作对象由侧重农民向城乡居民一体的转变,工作层面由侧重基层向基层与上下部门一体转变,工作方式由侧重实际操作向实际操作与体制机制一体转变,工作手段由传统方法向现代方式转变,工作重点由单项突破向系统化管理转变,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4、推动社会和谐。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进一步做大制度平台,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着力增强惠民政策落实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努力提升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群众平等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化解了矛盾,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
(四)近年来“一卡通”管理发放取得的成效
1、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将农业、民政、计生、卫生、林业、住建、应急、退役等部门的惠民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巩固和扩大为民服务成果。
2、加大工作重心下移力度。对一些群众急需的服务项目,尽可能地下放到乡镇;暂不能下放的,简化办理程序;对服务事项较多站所,抽调专人派入乡镇为民服务大厅办公,及时办理解决各种服务事项。
3、加大效能提升力度。推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确保为民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制定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考核奖惩办法,对服务“一站办”工作定性和定量考评。
4、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依托惠农补贴资金网路版信息管理系统,将县农村财政管理局与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进行网络对接,缩短办事时限,降低服务成本。
5、以“一站办”为依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对居民需要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分类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二、配套措施
(一)完善“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农户基础信息
1、排查“身份证号码有误”和“身份证号码重复”问题并加以完善。由于有关乡镇、村在“一卡通”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过程中出现错误和审核不力等历史原因,在2020年度的专项审计时,发现我县仍有几千户补贴对象涉及“身份证号码有误”和“身份证号码重复”问题,为此县财政大力督促各乡镇予以摸排整改,目前除“跨村”、“跨乡镇”享受补贴重复登记农户基础信息导致无法彻底消除“身份证号码重复”现象外,其他“身份证号码重复”和“身份证号码有误”问题已全部整改完善。
2、不断完善“一人多卡”问题。“一人多卡”是指由于历史原因,同一补贴对象在“一卡通”系统登记两次及以上,且“银行账号”不一致问题,给相关部门和基层站所办日常管理发放也造成一定困扰,农户本人手中保留2个“一卡通”存折甚至更多,也不便于查询汇总。在专项审计中也重点指出予以整改,我县针对此问题的整改办法为保留一个常用银行账号,并将其他账号统一更改为改常用账号,原则上统一保留为社保卡账号。
3、大力推广城乡居民社保卡,并及时应用到“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村财政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应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积极会商县人社局及有关银行,联合印发《怀远县推广应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至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科技公司技术支持,明确工作思路、方法步骤,目前该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截止9月底,全县累计开卡并激活社保卡40万张,其中“一卡通”户主社保卡19.25张,替换率达70%,力争年底一卡通系统户主社保卡替换率达90%。
(二)搭建“怀远县惠农补贴资金联网防控平台”
“怀远县惠农补贴资金联网防控平台”主要具备两大功能。
一是对相关部门及乡镇站(所、办)造册、审核的惠农补贴发放数据进行“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信息”、“村两委干部目录”的“一卡通”补贴信息监控,即杜绝一些“虚报冒领”问题的发生,从补贴对象源头上进行全面防控;
二是为惠农补贴打卡失败数据的修订管理提供流程化的管理平台,由于农户账号错误或冻结,经常导致打卡不成功问题,为明晰修订责任和再打卡程序,该系统及时将打卡不成功数据在系统中提示,县财政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修订并二次发放,确保惠农资金应发尽发,及时落实。
农户“一卡通银行账号”全部替换为社保卡账号后,就能实现各项惠农补贴一次打卡成功,因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显示的是城乡居民的一类卡属性,是唯一且永久有效的。
(三)搭建民政低保五保系统与“一卡通”系统互通互联平台
为切实解决部门信息孤岛、数据不对称等问题,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使低保五保资金从补贴对象核定入库到“一卡通”管理发放全流程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督监管。怀远县财政局会同县民政局,通过以下三项举措,确保低保、五保救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有力提升我县“一卡通”管理发放水平。
一是打破技术阻隔,建立系统直连接口。建立惠农补贴“一卡通”与民政“低保五保”系统直连接口。通过接口规范,以“一卡通”信息库与民政低保五保信息库比对,从而实现双方系统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其一,双方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相同标记一致;其二,银行账号异同,以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为准,由基础民政办摸底核实变更;其三,身份证号异同,以民政系统为准,并由其通过“核对系统”与公安接口联网核查并标记,由财政所完善“一卡通”信息。
二是打破部门屏障,建立联查联动机制。民政对核增或变更对象,通过其“核对系统”核定救助政策有效性和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准确性。财政对新增或变更对象,通过村委会确认盖章材料完成信息入库。双方新增或变更对象信息通过直连接口实现动态比对、核查、反馈。
三是打破发放束缚,建立灵活打卡方式。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财政会同民政、代发金融机构等部门做好惠农补贴资金政策宣传。根据低保、五保等救助对象现实情况,代发金融机构走村入户面对面做好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卡、金融功能激活、对账簿的配备;暂时不符合换发条件的继续通过银行存折发放管理补贴资金,现阶段实行“卡折并存”的方式打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四)进一步压实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在强农惠农“一卡通”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1、县直主管部门及所属基层站所(办)职责。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医保局、残联、扶贫局、发展改革委、县委组织部、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怀远农商银行等县直主管部门,是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
具体负责本部门惠民补贴政策制定、宣传、咨询解释等工作;县级主管部门及乡镇基层站(所、办)具体负责补贴对象摸底统计、资金造册、网上审核、线上线下审批,及时编制补贴花名册,对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的材料反馈给县财政局;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做好惠民补贴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督促基层站(所、办)及时修订错误信息,确保资金发放的完整性、及时性;积极开展本部门惠民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执行监督检查。
2、乡镇职能站(所、办)在乡镇政府和县直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惠民补贴资金的落实。依据惠民补贴政策和县乡分配方案,在调查核实村级上报补贴对象的基础上,按县级财政统一设置的格式,运用“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当期单项分户发放花名册(含电子档),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3、县乡级财政部门职责。县级财政部门做好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惠民补贴资金筹集、下达、管理、发放和财务核算。
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管理股具体承担惠民补贴资金日常管理发放工作,资金的网上审核和数据交换工作;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代发协议,组织开展财政惠民补贴操作系统业务和网络技术的培训,对乡镇财政所一卡通业务进行指导管理;联合部门组织开展惠民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惠民补贴资金财务核算及报表管理,及时做好与金融机构的账务往来记账、核对、划拨资金;督促县直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补贴对象维护台账,加强涉农补贴对象管理和审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保补贴信息真实、完整,督促县直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与“一卡通”管理系统有效对接;督促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村(社区)开展补贴对象评议、公开公示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惠民财政补贴资金的绩效评价等。
乡镇财政在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负责维护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工作,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各类惠民补贴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财政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做好惠民补贴资金的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惠民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开展监督检查。
4、县级代发金融机构的职责。负责按照县级财政部门提供的惠民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有关资料,在规定的工作日(一般为2天内)统一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准确打印补贴项目“简称”,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打卡数据清单;对损坏、遗失的“一卡通”银行卡折的农户,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为农户补办或更换卡折。
5、乡镇、村职责。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督导相关站(所、办)及时做好惠民补贴资金的政策宣传、农户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村级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补贴评议、调查摸底、公开公示、农户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及解答等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