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镇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服务指南
古城镇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服务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一、受理范围
适用范围:自然人,法人
怀远县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二、申请条件
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三)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五)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
(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三、申报材料
(一)小餐饮
1、《小餐饮备案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食品摊贩
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需在经县政府批准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内经营,应当携带身份证、健康证明等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并填写备案信息申请表。
四、登记流程
1、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全的,视为放弃申请。
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组织安排现场核查。
3、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五、时限规定:自接受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办理地点: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18:00
申报网址: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http://bb.ahzwfw.gov.cn/
咨询电话:8587315 监督电话:0552-802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