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3938/202309-0000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9-22 18:15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22
来源单位: 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就业救助流程图
文  号: 词: 就业救助

就业救助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3-09-22 18:15信息来源: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图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所)提出申请。

 

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失业6个月以上者);

2、系统失业登记必须满9个月;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0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4、零就业家庭成员;

5、失地(林)人员;

6、   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低保);

7、   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三级以上【含三级】);

8、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特殊困难人员;

9、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称号,企业军转干部;

 

  1. 系统失业登记必须满9个月;
 

提供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有效证明。(低保证及存折、解除合同书);

6、个人书面申请1份。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所)初审,张榜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字,录入系统,并将公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告县公共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