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怀远县民政局《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10:58信息来源:怀远县古城镇政府 浏览量:
怀远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39元调至791元;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722元调至7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