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度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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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人社〔2020〕12号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度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怀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春季攻势)实施方案》(怀扶组〔2020〕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脱贫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对就业脱贫的影响,确保全县贫困户稳就业、不返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围绕“稳就业、促增收”这一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开发保洁、保绿、护林、治安巡逻等公益岗位,确保符合就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实现稳定就业,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障贫困户稳增收、不返贫。
二、具体事项
1.上岗对象。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年龄要求16-65周岁,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劳务待遇。贫困村待遇标准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劳务待遇由村级光伏电站收益保障(2018和2019年已上岗人员待遇从2020年3月起县级资金补贴500元每月);非贫困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00元(2018和2019年已上岗人员待遇标准从2020年3月起提高至500元每月),劳务待遇由县级统一拨付。同时各乡镇要给予所有上岗人员购买不高于每人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办理程序。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明确岗位类型和相关人选,召开村两委会研究确定后上报至乡镇。经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上报县扶贫局;二是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和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附件2),并负责日常的监督、考核,协议一年一签,上岗人员劳动报酬由各乡镇按月足额打卡发放。
三、人员上报及经费拨付
1.人员上报。各乡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名额,并于2020年3月16日前将公益岗位申报表(附件1)报送县扶贫局。
2.经费拨付。按照“一次性拨付”的原则,各乡镇将公益岗位补贴申报表(附件3)上报县扶贫局,县扶贫局审核后转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根据实际人数和月数,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各乡镇。
四、有关要求
1.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结果导向,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精准发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2.强化督查,及时调度。各乡镇要加强对公益岗位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督查在岗人员考勤考核、尽职尽责、报酬发放等情况,杜绝“有岗无人”、虚报冒领岗位报酬及报酬发放不到位现象的出现。对出现的空岗要及时调度、及时安排,做实做细工作。
3.各司其职,强力推进。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整合资源,有针对性的开展协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精准发力。人社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开发岗位;财政部门负责岗位报酬资金的筹措;扶贫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岗位人员的安置。
附件:1、怀远县公益岗位申报表
2、怀远县公益岗位劳务协议书
3、怀远县公益岗位资金补贴申请表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远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