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332/202002-00012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企业,投资者,三农,妇女,残疾人,通告,通知
内容分类: 审核审批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5-09 17:41
发布机构: 怀远县河溜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09
来源单位: 性: 有效
名  称: 2022年《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文  号: 词: 就业失业登记证

2022年《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2-05-09 17:41 浏览量:

一、申请条件:

   发放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具体包括:

(一)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办证人都要复印)。

   (三)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四)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和登记表各一份(户籍所在地在荆山镇内的到户籍所属社区领取,户籍在乡镇的到乡镇政府内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

   (六)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限:

       当日办理。



就业登记办理

申请材料:

1、《就业失业证》

2、劳动合同副本或者公司出具的有效就业证明加盖公章





失业登记办理

申请材料: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4、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5、退役未纳入统一配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没有稳定经济补贴或工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以上情况都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