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救助办事指南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申请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申请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办。两家金融机构的有关贷款政策请查阅《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施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新生补助标准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辅助措施,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本省户籍、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或者社会资助,优先申请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雨露计划,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3000元左右扶贫助学补助,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yulujihua.com)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