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316/202007-0006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三农,DOC
内容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29 16:02
发布机构: 怀远县荆山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荆山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专家解读】纪学保:解读《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农村公益事业

【专家解读】纪学保:解读《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29 16:02信息来源:怀远县荆山镇政府 浏览量:

为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怀远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纪学保就关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村财政事务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皖财乡〔2019〕115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取消乡镇财政所奖补专户,县财政局不再承担此项职责。为使此项该工作落地生根,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和财政奖补制度,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修改,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主要内容(任务)

(一)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财政奖补范围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包括有条件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的“村改居”社区、国有农(林、渔)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为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安全饮水工程、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村容美化亮化、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跨村项目及村民房前屋后的非公益性项目不纳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范围。

(二)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财政奖补标准

县财政部门依据上级补助资金规模、地方财政安排等情况,按照村民实际筹资额的4倍标准予以补助。鼓励倡导村级集体投入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资赞助,财政部门对实际到位的村级投入资金和捐资参照村民筹资标准予以补助。

(三)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程序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程序按照“先议事、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开展。

1.筹资程序

(1)拟定方案。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筹补资金的总体预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初步方案。方案应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得超筹补资金额度,严禁举债建设。项目初步方案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筹资筹劳审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筹资筹劳方案,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

(3)筹资筹劳落实。村民委员会依据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组织筹资筹劳,村民筹资、筹劳以及社会捐资要登记造册,并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收据给当事人。利用村级集体资金投入的,要出具来源证明,由村民委员会盖章,并经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村民筹资、社会捐资、村级集体资金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以下简称自筹资金),经乡镇政府审查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解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自筹资金专户,同时村民委员会填报“怀远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自筹资金结算表”,自筹资金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使用。

2.立项程序

自2020年起,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行项目与资金分开管理。

(1)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初步方案,拟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财政补助申请,由村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2)审核。乡镇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民主议事程序、工程预算、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筹资的真实性负责。

(3)审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

项目审批按照不突破当年安排的财政奖补总量的原则。为确保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底前,项目审批立项时间为每年4月底前。

六、创新举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建立农民筹资、村集体资金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新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各乡镇落实责任。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让村民了解政策,同时要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乡镇要结合本地乡村建设规划,围绕全域整体规划和实施生态宜居工程总体要求,科学编制2020-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三年规划,建立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

(四)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制定和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开展项目的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筹集和管理,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交通、水利、住建、林业等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的行业监管和工作指导。县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审计监督。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工作安排、规划设计、宣传引导、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广泛宣传动员,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村民了解政策,推进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