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项目库调整及2021年度项目立项工作流程
2021-2022年度项目库调整及2021年度 项目立项工作流程
项目库建设:
村级:
1、召开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更新项目库中的扶贫项目,提出2021-2022年度项目清单(含绩效目标申报表);
实施时间:2020年10月12日前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发放2021—2022年度项目库调整群众意见征求表,征求群众意见(2/3的群众代表经过半数以上同意);
实施时间:2020年10月15日前
3、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形成本村2021-2022年度扶贫项目库;
4、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含公示文本);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6日-25日
5、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入库申请;
实施时间:2020年10月26日
镇级:
1、汇总各村上报项目及跨村项目,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2021-2022年度扶贫项目进行审核(含审核材料);
实施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
2、形成本乡镇2021-2022年度扶贫项目库;
3、在镇级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含公示文本);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0日
4、公示期结束后,分村下达同意入库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1日
5、公示结束后,分类别向县直行业部门提交入库申请;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1日
县级:
1、汇总各乡镇上报项目,谋划跨乡镇项目,对项目进行实地审核并召开审核会议(含审核会议记录、照片等);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6日前
2、形成本行业部门2021-2022年度项目库,分乡镇下达同意入库的通知,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纳入县级项目库;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8日
3、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县直行业部门上报项目,在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8日
4、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项目审定,审定后下达项目库调整批复并长期公告,同时分乡镇下达已纳入县级项目库清单。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6日前
项目立项:
村级: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从项目库提取本年度项目,形成本村2021年度项目计划;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2日前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发放2021年度扶贫项目立项群众意见征求表,征求群众意见(2/3的群众代表经过半数以上同意);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
3、项目计划在村级公开栏公示(公示期10天,含公示文本);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25日
4、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立项的报告;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26日
镇级:
1、在收到各村2021年度项目计划后,结合跨村项目,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所有项目进行审核(含审核材料);
实施时间:2020年11月29日前
2、审核后,形成2021年度项目计划;
3、项目计划镇级公示(时间为10天、有公示文本);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9日
4、公示结束后,将乡镇年度项目计划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0日
县级: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召集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项目审核;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3日前
2、审核后,形成年度项目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
3、形成年度项目计划予以下达;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6日
5、县扶贫部门负责项目计划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