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公告
为帮助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6号)《蚌埠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蚌人社秘(2021)97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届、2021届),16-24岁失业青年(失业青年是指青年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
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021年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明细见附件。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确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市、县人社部门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午餐补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就业见习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见习网上报名系统(http://bbsjxbm.pinge360.com)。
先注册后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优先安排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8:00至7月28日18:00。
非优先安排人员此阶段报名无效。
第二阶段:除优先安排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8:00至8月1日18:00。
报名人员需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方式等等基本信息,并上传毕业证、户口本等,在第一阶段报名的,根据本人选择的就业困难类别上传相应的优先安排证明材料。请务必在报名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资格。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岗位报名人员已满的情况下,仍可以继续报名,可以调剂到其他未报满的岗位上,也可以作为见习人员离岗出现空缺后的候补对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1)当前已经登记就业的;
(2)当前有单位社会保险的;
(3)当前存在劳动用工备案的;
(4)当前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市、县(区)人社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结合各单位见习岗位数,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提交给各见习单位,由各见习单位自行组织与见习人员面对面进行对接,通过谈话、查看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的方式,对本人信息、见习意愿和健康状况等进行考察复核,见习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收,确因报名人员本人因素(如:本人信息弄虚作假、健康原因、不能参加见习3个月以上的等)导致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见习单位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其他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中替补或调剂。对考察复核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取消见习资格。
对没有匹配成功的报名人员,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中调剂,或作为候补见习对象,或推荐至企业就业见习岗位。
8月10日前,各见习单位自行组织见习人员报到上岗,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无故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岗位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市区见习报名咨询电话:0552-3111506
怀远县见习报名咨询电话:0552-8858020
五河县报名咨询电话:0552-5021144
固镇县报名咨询电话:0552-6057163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电话:0552-2051699
附件:2021年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明细表(见文末)
2021年7月23日
问: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2021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时需准备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也可注册),如遇到问题也可拨打报名系统首页技术咨询电话。同时,在填报信息时,需要上传个人免冠照片、高校毕业证(学历证)、户口本等材料;属于优先安排人员,要根据你选择的类别(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请务必在报名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问:优先安排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1.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可提供户主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含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登记页面),或者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等;
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可提供户主低保手册(含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登记页面),当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凭证,或户籍所在地(享受低保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可提供人社部印制的就业创业证,内页就业援助卡上标注为“零就业家庭”;或县区级人社部门出具的认定情况证明,或通过系统查询认定结果的截图加盖县区级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父母有一方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人社部印制的就业创业证,内页就业援助卡上标注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县区级人社部门出具的认定情况证明,或通过系统查询认定结果的截图加盖县区级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对上述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采取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验确认。
问:如何界定高校毕业生为未就业状态?
答:指在报名时,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视为未就业。
问:16-24岁失业青年如何定义?
答:指有工作能力,有就业意愿暂时无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或者虽然未办理失业登记但事实上处于无业状态的失业青年[不包括正在就学(全日制)、服役、服刑、强制戒毒以及没有劳动能力的青年等],其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视其为失业青年。
问:以往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此次是否可以报名?
答: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以往已经参加过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人员此次不得再报名。另外,已进行就业登记、已办理用工备案、正在参加单位社会保险、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已考学等等人员不得报名。
问: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报满后,是否可以继续报名?
答:可以继续报名。从去年机关事业单位上岗情况看,部分上岗人员因考编、入职等多种原因导致中途离岗,出现了岗位空缺,可以补缺。如果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又有意愿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即使岗位已满,建议你仍报名,作为候补或调剂对象。下一步,在征得空缺岗位单位意见后,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仍然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
问: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能否在见习期内参加社会保险?
答: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但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问: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可以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吗?
答: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目的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并不会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成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要按规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问:如果在见习期间找到了其他工作,可以提前结束见习吗?
答:见习期一般3-12个月,如果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提前结束见习,但应当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问: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公开招募结束后,还有没有机会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统一发布招募公告,岗位出现空缺后,从已经报名未上岗人员中进行补缺,建议你及时进行报名,可作为候补调剂对象。
问: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待遇保障及发放时间?
答: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0元,工作少于15天,发半月补助,超过或等于15天,发一个月补助,市、县人社部门次月15日前将见习补贴发放至见习人员社保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见习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购买。以上所需经费均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