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04414800/201807-0006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7-16 00:00
发布机构: 怀远县兰桥乡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性: 有效
名  称: 怀远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文  号: 词: 怀远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怀远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日期:2018-07-16 00:00 浏览量: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怀远县从2018年1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528元提高至555元,户月人均增加27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3818元提高至4428元,户月人均增加51元,两项资金全年增加支出2390万元。县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城乡低保的发放。目前,1月份资金1359万元已打卡发放至城乡低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