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预案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采取针对性措施,织密织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网,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
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乡镇及社区、村(居)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乡镇干部包到村,社区、村(居)委会干部包到户,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县教育体育、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水利、住建、安监、融媒体中心、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管护监护措施,乡镇及社区、村(居)委会包保责任人要定期走访,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暑假前,县教体系统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救自护能力;要围绕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内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不漏一人一生。重点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加强宣传教育,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县民政部门要突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暑期安全监管和关爱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台账制度,逐一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各乡镇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水塘、取土坑、河流等重点水域的日常管理,设置(更换新的)安全警示牌、隔离带、防护栏,落实专人看守巡查。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意识。乡镇及社区、村(居)委会要派人定期上门走访,提醒青少年儿童加强防范,自觉远离危险地区,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
要落实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每一起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