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关于印发《怀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怀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冠感染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随着疫情的发展和变化,将适时对预案进行调整,如有新的相关防控工作要求,请以新的防控要求为准。
怀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防治组
(县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0年2月26日
怀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冠感染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试行)
根据怀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全县企业复工复产人员身体健康,有效处置复工复产企业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疫情,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预案
各复工复产企业要承担本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由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二、应急准备
各复工复产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室,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通风良好、有消毒条件(紫外线消毒灯),临时隔离室要与车间、办公室保持大于50米的距离。要配备体温枪、体温计、血压表、听诊器等必要的医疗设备、消杀用品。准备防护用品,包括10套防护服、100支医用口罩,消毒剂(84消毒液、75%酒精等各一箱)。
三、病例的发现和管理措施
复工复产的企业在每日员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隔离。企业即刻嘱其停工, 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二是报告、送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乡镇(管委会)和县疾控中心。如怀疑新冠感染,由县二院安排救护车辆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县二院)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安排好送诊专车或120急救车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是流调。县疾控中心对该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需要企业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是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感染,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五是出现疑似病人处置。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 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六是出现确诊病人处置。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七是加强分类管理处置。
1.发现1例病例。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出现病例的企业,作为疫点,在按照相关规范落实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接触者管理。对新冠感染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重点消毒。做好病例生活和工作区域等疫点的消毒。
(3)其他员工的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员工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干预,稳定员工的情绪。
(4)厂区、车间、办公区域每日上下午各1次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可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消毒剂。含氯消毒液建议浓度250—500mg/L(市售84消毒液大约为550ML矿泉水瓶1瓶盖配1瓶水的浓度),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用黄色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 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后转运。
2.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的企业,将可能扩散的范围作为疫区。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外,进一步落实“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企业单元、厂区单元,必要时由县政府决定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及时做好房屋、交通工具等协调保障工作。
(2)限制人员活动。疫区内限制生产、就餐等聚集性活动,员工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企业内疫情控制
企业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锁。根据企业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可能出现的后续病例报告。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疫源地进行消毒。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和公共餐厅。
五、停工停业措施
能源、电力、交通等涉及民生的企业,出现疫情后,不得擅自停工、停业;确需停工、停业的,需经过综合评估后,根据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其它单位出现疫情时,根据防控需要和疫点疫区管理要求,按规定实施停工、停业等措施。停工、停业期间企业人员减少外出,避免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和其它集体活动。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做好员工的生活保障。
六、解除控制措施
传播风险消除,厂区经过终末消毒,由企业申请,经县政府组织专家评估认为符合解除控制措施条件的,可由县政府同意解除控制措施。
附件:怀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怀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复工复产企业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结合《蚌埠市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和《蚌埠市复工企业新冠肺
炎防控要点》,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源头管控,严防带病员工入企
(一)返岗前开展人员摸排登记。
企业要落实封闭化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外地返岗人员管理工作。及时对每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近期出行情况开展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来自湖北省等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尚处于医学观察期的员工要求暂不返岗;近期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暂不返岗,均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满14天。提倡员工自驾返回,尽可能减少使用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二)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企业要承担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必须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必须完备防护物资及设施,必须开展全面消杀防疫,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组成的疫情工作组,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加强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对所有即将开复工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要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三)落实返岗后企业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返岗人员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无异常的员工直接返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复工人员,做好健康状况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返岗复工;对来自河湖北省等高风险地区的复工人员,依规严格落实隔离观察等相关规定,但不得采取强制劝返、就业歧视等行为。
二、常规性预防控制措施
(一)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工作。
企业要启动每日全体员工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工作。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处,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落实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按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如发现短时间内单位员工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了解原因,视情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
(二)强化企业内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场所与生产现场
重视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建议每天通风三次,每次20到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2.食堂、洗浴间、卫生间等公用场所
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杜绝服务人员带病上岗,餐饮从业人员工作中须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加强餐厅的通风,规范做好后厨用具和餐具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采用分散式、错时式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3.其他人员聚集区域
减少单位内部人员的集聚和交流。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和集会,小规模的会议和集会也应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时应佩戴口罩,关闭非必需的室内公共场所。若确需举办会议,所有参会人员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先洗手,参会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窗口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非单间办公人员须佩戴口罩上班。推广使用手机、电话等进行沟通,减少员工之间的接触。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网上办公等方式。
(三)在企业内开展健康宣教活动。
企业须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倡导员工保持个人健康行为,包括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勤洗手,准备食物前、中、后,用餐前,戴口罩前,摘口罩后,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厕后,接触动物或处理动物粪便后,外出回来后,均要及时洗手,洗手前避免接触眼口鼻;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用厢式电梯;避免过度疲劳等。
三、主要业务流程防控措施
(一)人员、物资周转流程
1.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在进入企业前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
2.原料、成品运输车辆进厂前,必须认真核查车辆信息,近一个月内到过湖北方向的车辆一律不准租用;要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车辆整体喷洒消毒后方可入厂。
3.所有物流交接避免人员直接接触,使用相应的物流器具,严格遵守“先交后接”流程,交和接之间留有间隔时间,避免交接人员近距离接触。
4.外来物品的交接应在交接地点划定明确的界限,设防护标识线,确保进入线内的物品得到相应的消毒处理或确认物品安全。
5.划定明确的各类业务外来人员的止步线,与外来人员业务交流后,应在止步线内进行相应的消毒或自身安全确认,再进入办公区或生产现场。
(二)信息交流
1.与辖区乡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保持信息沟通,便于及时获取最新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专人负责整理每日防护工作记录信息,形成岗位相对固定的交流联系网络,以便于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隔断性措施。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个人防护物资和消毒用品的储备,并设置临时隔离室。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病例发现与管理
企业发现可疑症状的员工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病例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病例按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需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单位应指定专人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管理工作。
1.发现1例病例。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出现病例的企业,作为疫点,在按照相关规范落实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做好:
(1)密切接触者管理。对新冠感染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重点消毒。做好病例生活和工作区域等疫点的消毒。
2.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的企业,将可能播散的范围作为疫区。在采取以上两种措施以外,进一步落实“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企业单元、厂区单元,必要时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及时做好房屋、交通工具等协调保障工作。
(2)限制人员活动。疫区内限制生产、就餐等聚集性活动,员工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企业内疫情控制
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锁。根据企业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可能出现的后续病例的报告。配合县疾控中心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同时增加预防性消毒频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公共区域空气进行消毒。严禁人员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和公共餐厅等。
(三)停工停业措施
能源、电力、交通等涉及民生的企业,出现疫情后,不得擅自停工、停业;确须停工、停业的,需经过综合评估后,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其他单位出现疫情时,根据防控需要和疫点疫区管理要求,按规定实施停工、停业等措施。停工、停业期间,企业人员减少外出,避免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做好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五、消毒方法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环境卫生清洁,出口处设带有口罩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二)每日2次对场所内墙壁、地面采用250-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抹和拖洗,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再次擦抹和拖洗;当有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
(三)每天2次对所有物体表面如桌椅面、柜面、操控台面、生产线机器表面、门把手、窗台等采用250-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当有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增加消毒液浓度为1000mg/L。食堂、会议室等场所的物体表面可在每次用餐或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表面消毒。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应增加消毒次数,至少每日不少于6次。走廊、过道、楼梯间、车棚等区域可采用500 mg/L含氯消毒剂每日对墙壁、地面进行喷酒消毒2次。贵重物品、仪器及不适宜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可采用75%酒精进行表面擦拭消毒处理。
(四)洗手间、淋浴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提供洗手液和擦手纸,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五)宿舍应保持单人单间。每天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打开门窗通风,通风条件不好的宿舍应增加机械通风设施或采用紫外线消毒灯在无人时照射1小时的方式进行空气消毒。 室内物体表面和墙壁、地面的常规消毒方法与频次参考生产及办公场所。
(六)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
(七)负责消毒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配制消毒液时要穿工作服、戴帽子和口罩(至少外科口罩以上等级)、防护眼镜、长袖橡胶手套,必要时加穿防水围裙和胶靴。操作完毕立即清洗双手,在指定地点脱掉防护用品,丢弃的一次性使用用品置于带盖的垃圾桶内,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橡胶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靴等应进行清洗后晾干备用。
(八)84消毒液配制方法
应按所购“84”消毒剂原液包装说明书上所示浓度进行配制,如原液标示浓度为含有效氯3.4-4.6%(也有的产品标示为34-46g/l),则可视原液为含有效氯40000mg/L来进行配制,例如要配制成含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液,那就按1:80的比例进行稀释,取“84”消毒液原液1ml(无合适量具时取1碗、1杯),然后加清水80倍(80 ml、80碗或80杯)混匀后使用,以此类推。
如使用“84”消毒剂之外的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正确使用。所使用的消毒剂应为经备案的合格产品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