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法律援助中心三项措施提升群众法律援助满意度
发布日期:2021-07-20 10:35信息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怀远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强化制度落实、深化服务、提升质量,紧紧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援助满意度。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
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法律援助各环节责任考核管理,将各环节的考核与绩效、补贴金额相挂钩,将“要我干”变“我要干”。
二是深化服务惠民生。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标准,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用心解答”三心标准。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程序,压缩案件审批期限,实行延时服务制度,实现“半日事半日清”。推行上门服务制度,用律师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
三是提升质量促发展。
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从庭后案件评议向庭前案件质量早期预防转变,实行办案过程中回访及时了解服务质量,另外将办案质量、受援人满意度直接与补贴数额挂钩,激励援助律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法律服务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