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农工组〔2021〕3号)《中共蚌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蚌农工组〔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至2020年底,全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目前一些脱贫户脱贫基础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面临致贫风险,一些农户会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容易发生返贫致贫现象。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基础和前提。
“十四五”时期,要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全面总结经验成效,进一步健全机制、调整政策、细化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突出困难的低保户等群体。
(二)监测范围。在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6000元的省监测范围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城乡低保标准(2021年为8280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突出困难等因素,在全县有农村人口的18个乡镇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沿淮行蓄洪区安全,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断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好“五防”机制,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进一步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建立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1.完善农户自主申报。通过上门宣讲、村务公开、信息推送、“一组一会”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因地制宜拓展便捷的农户自主申报方式。
2.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覆盖所有农村人口。其中村组网格为最基础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坚持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原则,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一般以20-40户农户为宜,不得超过40户,不得跨村组设立网格。原则上以村民小组长为主,鼓励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离任村干部、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成员、农村党员、村级后备干部、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公益岗位从业者、热心群众等担任网格员,负责政策宣传、收集信息、发现问题、联络协调、反映情况等,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覆盖监测,对重点户和有突发情况户及时走访排查并上报相关情况。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考核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县乡财政要统筹安排财政经费,对无公职的村组网格长(员)给予适当补助。
3.加强“人防”监测排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镇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常态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及时反映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4.强化“技防”监测筛查。以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础,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医保、水利、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残联、金融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展各类返贫风险预警监测,动态掌握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县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媒体、信访、舆情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各行业部门在开展调研、督查、考核或其他工作中发现有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镇村核实。
5.强化村级防贫监测站建设。为进一步强化各村(居)防贫监测队伍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全县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我县创造性的在全县有农村人口的村设立了341个村级防贫监测站,各乡镇、村要充分发挥村级防贫监测站效能,加强功能建设和职责落实,按照制度开展防贫监测工作,强化“人防”工作和网格化制度的管理,提升工作成效。
(二)监测程序。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通过书面形式以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评议后,由村两委进行核实和评议并确定初选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同时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两委上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汇总本辖区内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后,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农户提出申请时应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农户不识字的,可以委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近亲属代为填写,同时加按本人手印。村级评议应召开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
(三)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动态管理。进一步压实村组网格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责任,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实时掌握农户情况,常态化开展预警监测,确保监测对象及时发现、及时纳入,明确监测联系人,并进行有效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四、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
(一)强化政策支持。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照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要求,完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以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政策。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所有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行业政策。
(二)坚持精准施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对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加强分类管理,落实好各类民生普惠性政策,并根据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三)健全帮扶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原有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联系人责任,常态化开展走访帮扶,及时发现和上报原有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返贫风险信息,县级帮扶联系人帮扶情况及群众满意度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不脱钩,因工作调动、退休、患病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调整到位;对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安排帮扶联系人。进一步健全县级统筹、乡村为主、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帮扶机制,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帮带作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强社会帮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继续发挥各级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制度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救助帮扶工作。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加大社会帮扶资金募集力度,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团队、慈善组织设立防贫专项救助基金,营造良好的社会帮扶氛围。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县乡村振兴局履行工作专责,“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和其他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体系。各乡镇、各单位要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实行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整合人、财、物资源,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乡村振兴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专责,牵头组织部门会商,健全会商工作流程,强化会商结果运用,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成效,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落实。同时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实时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
(三)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工作重心转移和系统新进人员,县乡两级要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例会、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解决好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确保方向不偏、标准不降、成效不减。
(四)加强考核调度。健全调度机制,完善系统监管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常态化开展脱贫成果巩固调研,对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监测对象不精准、帮扶措施不落实以及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责问责。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营造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为民办事的新风正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运用好上级督查暗访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不重复建设,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防止层层加码。
附件: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
中共怀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
本人家住 组,家庭共同生活人口 人,分户子女 人。202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元,致贫返贫风险为(□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其他),特申请为监测对象。
本人知晓申报监测对象有关政策和程序,提供的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客观真实,并授权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查审核过程中,根据需要向公安、财政、组织、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房产、农机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等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财产及有关经济状况等信息资料。
序号 |
姓 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授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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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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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或按手印):
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