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33423/202208-0008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日期: 2022-08-12 11:28
发布机构: 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受理条件
文  号: 词: 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受理条件

发布日期:2022-08-12 11:28信息来源:怀远县兰桥镇政府 浏览量: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