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07-23 15:05信息来源: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一、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四条。
二、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三、申报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四、服务流程
1、办理注销登记的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村(社区)或乡镇人社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村(社区)协办员初审上报,乡镇社保所复核后录入系统并上报;
3、县社保中心业务股审批办结。
五、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六、咨询方式
怀远县人社局社保中心:0552-885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