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27 15:01信息来源: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事项简述:《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0552-8858085
监督投诉渠道:0552-885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