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F09780074/202201-00111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1-29 09:52
发布机构: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1-29
来源单位: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文  号: 词: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发布日期:2022-01-29 09:52信息来源: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目录清单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41011005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TE340321MBOR8245015341011005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地点  
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为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 08:00-11:40 14:30-17:30
展开

受理条件

  • 1、重点救助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3、一般救助对象
    (1)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电子件1份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

电子材料供网上申请时检验审核使用;原件或纸质材料供线下窗口办理时检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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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必要

电子件1份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

电子材料供网上申请时检验审核使用;原件或纸质材料供线下窗口办理时检验审核...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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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必要

电子件1份

申请人提供

电子材料供网上申请时检验审核使用;原件或纸质材料供线下窗口办理时检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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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

必要

电子件1份

县级民政部门

电子材料供网上申请时检验审核使用;原件或纸质材料供线下窗口办理时检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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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证

必要

电子件1份

县级民政部门

电子材料供网上申请时检验审核使用;原件或纸质材料供线下窗口办理时检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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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的明确诊断

必要

电子件1份

申请人提供

电子材料供网上申请时检验审核使用;原件或纸质材料供线下窗口办理时检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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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1.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或网上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查,对申请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与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或当场告知不符合原由。
    2.办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荆山镇
孙林娟
受理岗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到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怀远县民政局
左天豪
办结岗

工作人员根据实施机关作出的决定,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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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1.办理医疗救助对象审核事项的依据是什么?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74号):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落实。

2.办理医疗救助对象审核事项的条件是什么?

1、重点救助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3、一般救助对象
(1)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城乡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城乡医疗救助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