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F09780074/202304-002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 2023-04-27 10:18
发布机构: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27
来源单位: 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蚌埠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文  号: 词: 蚌埠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蚌埠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27 10:18信息来源:怀远县榴城镇政府 浏览量: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对象为我市户籍公民。由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随同前往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持户口本、带有照片的个人有效证件或张贴个人照片(盖骑缝章)的有效证明(16周岁以下的不提供),到居民身份证办理点申请办理。

重新申领居民身份证

已办理带指纹居民身份证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法现场核验指纹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到居民身份证办理点申请办理。

我市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实行全城通办制度

群众可到我市任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服务大厅或市局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异地居民身份证我市不予受理的情节

1、本市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且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息记录人员的。

办理流程

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或市局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受理审核→核对原件→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结→上传制证信息→发、领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上传的数据审核不通过的除外)。

注意事项

1、身份证办理需本人前往,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2、证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在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

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与依据

损坏换领40元,丢失补领40元,其他换领20元,临时身份证10元(皖价费〔2004346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自201841日起停征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可以向户籍窗口(户办大厅或市局综合服务大厅)申报挂失,公安机关在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

公民捡拾到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可以及时上交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公民自愿领取丢失证件的,公安机关在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后,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后发还。

服务时间

市局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分县局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