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8-23 15:54信息来源: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一、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二、设定依据
1.《安徽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皖财社规[2011]19号);
三、办理条件
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残疾人;
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人一寸照片一张;
3.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地点
怀远县就业中心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人员登记即来即办。
七、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公益性岗位,需持以上资料到就业中心报名,并如实填写《怀远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登记表》;
2.用人单位有公益性岗位用工需求的,应填写《公益性岗位审核认定表》,并提供单位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交申请,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期限等;
3就业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从登记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向用人单位推荐合适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4.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后,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l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为录用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咨询电话
0552-8858033
九、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请先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