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满意
宣传主题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满意。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夏季饮食消费提示:食材选购要新鲜、食物保存应恰当。居家饮食宜清淡、饭菜加热要彻底。外出就餐看证照、烧烤海鲜要适量。冰冷食物少摄入、营养均衡多补水。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亚硝酸盐常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使用,也是工业盐的主要成分,其性状与食盐相似,需注意辨别,不要误作食盐使用。食用0.3克即可引起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0-15分钟,症状有口唇紫绀、皮肤青紫、头痛、头晕、胸闷、气短、呕吐、腹痛、腹泻等,重症有昏迷和惊厥等症状。一旦中毒立即催吐、洗胃和导泻的方式以消除毒物,使用亚甲蓝(美蓝)等解毒剂。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和工具清洁,生熟分开处理,使用洁净的水和安全的食品原料,彻底烧熟煮透,控制贮存温度和时间(常温存放不超过2小时,否则应在5℃以下或60℃以上条件下存放),按照规范清洗消毒。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保健食品不能治疗疾病,购买保健食品请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认准“蓝帽子”标识。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范围内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豆荚类(四季豆、刀豆)含有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如果加热不彻底食用后会引起中毒。烹调时可先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后再炒透。中毒潜伏期为数10分钟至5小时,主要症状以呕吐为主,伴有头晕恶心、腹痛、腹泻、出冷汗等。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我国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达480多种,其中剧毒的40多种!目前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因此不要购买或采食野生蘑菇。根据毒素不同引发的中毒症状不一,常见有胃肠炎型(潜伏期0.5~6小时)、神经精神型(6~12小时)、溶血型(6~12小时,最长两天)、肝肾损害型(10小时~数天)。如果不慎食用毒蘑菇,应及时采取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鲜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加工前要用水浸泡或开水焯烫,烧熟煮透。轻微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以及腹痛等,严重的会出现肌肉疼痛无力、手指脚趾麻木等。救治应反复催吐,洗胃,不可用高锰酸钾液洗胃。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发芽马铃薯含有龙葵素。可能导致咽喉部抓痒感或烧灼感,上腹部烧灼感,剧烈呕吐、腹泻等,潜伏期1-12小时。救治应催吐,洗胃,口服糖盐水补液,对症治疗。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中毒早期有手指、舌、唇刺痛感,然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四肢无力、发冷、口唇和肢端知觉麻痹,潜伏期10分钟~3小时。无特效解毒剂,应尽快采取催吐、洗胃等措施并给予对症治疗。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生豆浆含胰蛋白酶抑制素和皂甙,中毒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1小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可伴有腹痛、头晕、乏力等症,一般不发热。生豆浆加热至80-90摄氏度时,会出现大量的白色泡沫的“假沸”现象,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豆浆沸腾,再持续加热5-10分钟。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甲醇常被误作酒精饮用导致中毒,亦有群众饮用工业酒精勾兑的酒类或饮料导致中毒,应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酒类,不饮用无标签或来历不明的酒类。中毒早期呈酒醉状态,严重者出现意识模糊、昏迷等,双眼疼痛、视力下降甚至失明;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充血、出血等。中毒后应立即送医。
【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请您监督,盼您满意】不新鲜的青皮红肉鱼(如青条鱼、青占鱼、金枪鱼、沙丁鱼、秋刀鱼等)会形成组胺,引起组胺食物中毒。要采购新鲜的鱼,如发现鱼眼变红、色泽黯淡、鱼体无弹性时,不要购买;储存要保持低温冷藏;烹调时放适量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