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076/202311-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 2023-11-23 10:53
发布机构: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23
来源单位: 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冬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文  号: 词: 食品安全

冬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3-11-23 10:53信息来源:怀远县龙亢镇政府 浏览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入冬季,既是岁末,诸如各类宴请、亲友聚会、年终总结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会大幅增加,同时食品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大。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冬季注意饮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1.外出聚餐时

消费者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餐饮单位消费(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就餐时最好应选择笑脸餐厅

2.家庭聚餐时

首先在采购食品时应选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如蔬菜、水果是否新鲜、肉类、水产品等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其次,采购回来的食品及其原料要正确储存,如肉类需冷冻或冷藏存放;蔬菜水果需先剔除有外伤的部分保持其外形完整,在清洁的环境中低温存放。第三,加工烹调食品前应再次对原料进行检查,看感官性状是否有异常,剔除原料有害部分(如马铃薯发芽部分、动物甲状腺、鱼胆等);食品一定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慎用自行制作的腌制菜,谨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剩菜剩饭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不要在冰箱里放超过3天,剩饭菜加热的次数不应该超过1次。蔬菜、海鲜和豆制品易变质,建议适量烹制,一次吃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预防工作。

3.如发生食物中毒

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保存好消费发票、病历、化验报告等证据,为调查处理留足凭证。食品安全问题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