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44252/202302-0002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DOC
内容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09 11:14
发布机构: 怀远县双桥集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2-09
来源单位: 怀远县双桥集镇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词: 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2-09 11:14信息来源:怀远县双桥集镇政府 浏览量:
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精神,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从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保障标准调整机制、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核对机制建立、动态管理、监管机制、举报核查制度和与其他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等8个方面进行细化;第三部分为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有效实施,重点强调了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强化绩效考核和严格责任追究等五项内容。
    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由省级民政部门牵头,构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省、市、县三级要健全工作机构,到 “十二五”末,全省全面建成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要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及人力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另外,通过在现有编制总额内调剂人员、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方式,充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加大社会救助经费保障。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据实核定本级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足额予以保障。对基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不足的地区,省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强化社会救助绩效考核。
    意见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构、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经费保障等纳入考核范围。
    意见的施行,将有效解决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极大地提升我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保障能力,同时还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