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唐集镇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唐政〔2021〕116号
关于印发《唐集镇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唐集镇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
唐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唐集镇关于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巩固消防安全良好态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手段,集中整治、跟踪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辖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健全完善镇村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整治“吹哨人”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纠治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9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村、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重点任务
今年冬季,北京举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省召开“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为确保重大节日安全稳定,全镇上下,要齐心协力,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严防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强化商业综合体消防达标。派出所、村镇建设所、市场所、街道办、辖区村等单位,重点对唐集、朱疃、骑龙三个街道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以“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为抓手,深化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围绕健全制度、专人监管、配齐设备、全员动员,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全面规范提升商业综合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二)推进商住楼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村镇建设所、派出所等单位,要紧盯外墙保温、消防设施、楼道充电、防火封堵等关键环节,2021年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账整改、照单销号,对突出问题,分类实施整治。明确楼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面推行“楼长制”,加强督促、指导,履行防火巡查、宣传培训等,全面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有效防火。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村镇建设所、派出所、市场所、教育、民政所、文化站等单位,要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紧盯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找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督促开展应急教育演练,全面提升防范意识。
(四)深化易地搬迁安置区消防治理。派出所、负责安置区监管人员,要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确保2022年3月底前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值守巡查,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训练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五)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疫苗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采取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六)加强可燃材料堆场消防安全检查。各村明确专人,负责秸秆堆场安全检查,紧盯秸秆堆场等可燃材料堆场,开展排查检查,指导可燃材料堆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人看护、配齐消防设备、建设隔离设施、保障充足水源、留足防火间距,确保堆场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快速有效灭火,防止火情蔓延,造成重大火灾。
(七)加强“三合一”场所检查。派出所、市场所、街道办、辖区村,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和沿街门店“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蚌防〔2021〕17号)要求,重点整治唐集、朱疃、骑龙三个街道沿街门店,以及各村所辖经营门店等“三合一”场所,完备消防器材、建设消防通道、清理堆积可燃物、规范用电用气等检查,增强技防手段,提高经营户自防意识,保障安全经营。
(八)关注弱势群体。各村对辖区内鳏寡孤独老人,精神智障居所,低保困难群体,留守老人儿童居所,开展一次摸底检查,建立台账,重点对老旧线路、室内可燃物、烧饭柴草等查看和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保障弱势群体“两节”安全。
(九)加大工贸企业检查。派出所、市场所、负责企业监管人员,要加大对辖区企业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是用电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安全教育和演练,特别是制衣、制鞋等行业,针对易燃物资多的特点,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持续经常跟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现安全生产。
(十)强化用气监管。村镇建设所、市场所、派出所要注重加气站规范达标管理,对照安全达标规程,逐一核对,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操作程序,开展达标验收。加大集市、街道餐饮行业用气管理,加强教育指导,确保用气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成立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加大教育宣传。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动员镇村网格人员,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组织发放防火明白纸,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院落、住房、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对老幼病弱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开展邻里守望、帮扶关爱互助行动。
(三)深入排查整治。压实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发挥镇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镇村网格化人员的主体责任,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对账逐一消耗,加强经常性防火检查,开展值夜巡查,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筑牢安全屏障。
(四)统筹协调监管。组建消防工作站,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有人管、有作用”。负责灭火救援、灾害事故抢险、辖区单位场所和农村居民住宅的防火巡查与消防宣传工作。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办理消防行政处罚,努力破解乡镇、村庄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难题。
(五)严格执法检查。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等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突出精准研判,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抓住单位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单位照单整改、照单销账,隐患问题突出的,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
(六)严格督导问责。镇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日常督导检查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每季度开展季度考核,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