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规划】关于做好2020年4月份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2020年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现阶段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4月份脱贫攻坚“月重点工作”内容通知如下,请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合理调度,确保完成本月工作任务,县扶贫开发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各重点工作进行通报。
一、“354+N”问题整改
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
2019年国家成效考核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反馈问题,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确保在6月10日前完成整改。各乡镇要将制定的整改方案报县委整改办政策指导组进行审核,要对辖区行政村排查的问题、制定的措施进行审核把关。同时针对各级督查检查调研暗访反馈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问题排查整改
各乡镇要按照《关于统筹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就业、产业、项目资金、基础资料以及贫困户居家环境卫生等方面所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问题排查工作原则上要在4月15日前完成,4月25日前力争将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危房改造工作
加快未完成危房改造的施工进度,同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完成系统录入,确保我县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产业扶贫工作
各乡镇进一步加快贫困户特色种养申报进度,大力推广“园区+基地”“园区+扶贫车间”等模式,打造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有产业发展项目任务的乡镇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扶贫对象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补齐产业扶贫短板。
五、金融扶贫工作
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要求,继续支持贫困户利用小额扶贫贷款自主发展产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做到贫困户深度参与、了解经营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借贷手续,按照县扶贫办要求将借贷合同和相关资料放入扶贫资料贷,扶贫手册及时更新帮扶措施。
六、国办系统数据质量
根据县扶贫局的指导,切实核实完善脱贫攻坚普查专项数据清洗工作,按时完成整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各乡镇对建档立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七、扶贫资产管理
根据《怀远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办法》和《怀远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扶贫资产台账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入账等工作,4月底前要建成村级资产管理子台账、乡镇资产管理分台账,并将台账分类报送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扶贫局。
八、“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转
持续推进“爱心超市”建设运行工作,各乡镇要指导村级积极开展“爱心超市”评分和兑换活动,引导部分非贫困户参与进来,进一步发挥出爱心超市的激励作用,并于4月30日前将《怀远县爱心超市运营情况统计表》(电子和纸质,纸质需盖章签字)报送至县扶贫局。
九、“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开展
前期已通过OA系统将《关于印发〈在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中开展“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方案〉的通知》已转发给至乡镇和各包村帮扶单位,请各乡镇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推进日活动,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报至县扶贫局。
十、脱贫攻坚信息宣传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本乡镇、本单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重点向中央媒体和国务院扶贫办主管或主办媒体、省级媒体和省扶贫办主办媒体进行推荐,各乡镇宣传成果统计于每周二报送县扶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