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5 17:24信息来源:怀远县万福镇政府 浏览量:
各乡、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的通知》(蚌防指电〔2020〕44号),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自8月4日12时起,将我县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沿淮乡镇按一线民工要求上堤值守、巡堤查险;城关圈堤以上涡河段面按Ⅳ级应急响应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8月4日